(4)金融监管需要对所有与投资人直接接触的金融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合理有度的法律法规,类似美国在1929年的股灾和随后的经济大萧条后,于1940年颁布的《投资顾问法案》(Investor Adviser Act of 1940),要求投资者的代理人(投资顾问,基金销售,私募等)做到尽职尽责,其按照投资者的利益开展业务,一旦查明有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并对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处以极刑,这样才能对金融从业者加以足够高的“犯错”成本。
(4)金融监管需要对所有与投资人直接接触的金融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合理有度的法律法规,类似美国在1929年的股灾和随后的经济大萧条后,于1940年颁布的《投资顾问法案》(Investor Adviser Act of 1940),要求投资者的代理人(投资顾问,基金销售,私募等)做到尽职尽责,其按照投资者的利益开展业务,一旦查明有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并对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处以极刑,这样才能对金融从业者加以足够高的“犯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