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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1 13:56
时政

疫时价格管制之过

陶舜:政府要守住自己的权力边界,做市场竞争的鼓励者和守护者,不应妄图消灭竞争,自己拿好人卡,却让别人付代价。
上海疫情中国财经媒体报道汇总:上海发现BQ.1和XBB毒株,尚未造成本土传播
陶舜

一棵白菜可以卖78元吗?如果在农村,这棵白菜一定烂在地里,无人问津,然而在市场经济高度活跃的上海,高岛屋超市将其挂价78元,登上热搜,招致上海价格监管局的高额处罚。这处罚经得起推敲和审视吗?

上海市场监管局通报认定,高岛屋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将普通蔬菜包装后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价对外销售。高岛屋百货公司未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另外还有8款促销商品标注的所谓“原价”系虚构。上海市场监管局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从这份描述可以读解出来一些事实,就白菜而言,高岛屋向汪某所在的合作社进货,所进白菜并不“高端”,高岛屋事先不知情,遂仍以“高端”价格进货、销售,在此环节,高岛屋是交易中的利益受损方。市场监管直接认定白菜不值78元之价,涉嫌不当正价格,对双方严厉处罚。

死盯进销差,看不懂生意

“78元白菜事件”只是疫时价格管制的一个缩影。

在新冠病毒流行的这些年,类似的价格管制事件还有很多,严厉的价格管制发生在口罩稀缺的时期和上海封城时期,口罩和蔬菜的加价出售者不仅被处以高额罚款,有的还被判刑。

近时,上海的封城措施导致供应奇缺,物价上涨停不下来,不仅货车的出行受限,居民团购的最后一公里配送,也举步维艰。哪怕接受更高的菜价,未必能买到菜;哪怕买到菜了,其质量也很难让人满意。这是因为严厉的封控,导致了供需关系的紧张,供给急速下滑了好几个数量级,而吃饭的总人口从数量级上没有变化。僧多粥少,粥能不涨价吗?这还导致了另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管理要求,很多小区在广播里提倡市民减少或不要购买“非必需品”,据我观察,被列入“非必需品”的包括但不限于“桔子、苹果、矿泉水、汽泡水、可乐”等等,尽管自来水没有断流,上海有不少外国人喝惯了矿泉水和汽泡水,他们的饮水困难曾一度变得严峻起来。从常理看,能被列入购物清单的自然已是“必需品”,否则买它干啥?对于猫狗的主人来说,动物粮食是他家的必需品;对于烟民来说,香烟是他家的必需品。“必需品”本是个人视角的,在上海的疫时管制下,却俨然进入了公共认定。尽管只是提倡,这提倡所流露出来的对生活的看法,与价格管制所流露出来的对经济的看法,如出一辙,那就是为了大局的需要,无视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对其进行非常自信也相当粗暴的再定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通报了一系列价格处罚事件,案由基本上集中在哄抬物价和非法经营这两项,而后者将触及刑罚。案例一,超市工作人员尤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大量购买肉、面包等商品,再将每份商品加价后向封控小区居民销售,涉非法经营罪被刑拘。案例二,高某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大幅加价销售,累计销售175余万元,获利150余万元,涉非法经营罪被刑拘。案例三,外卖骑手赵某帮人代购,交付时希望多收300元,双方闹进派出所后,骑手因近期的所有代购获利行为,被以涉非法经营罪刑拘。不胜枚举。这些行为,在平时,有的是完全合法的,有的只是轻微的议价矛盾,但在疫时管制之下,都被以雷霆万钧之力重锤。

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直言不讳:“对个别假借团购之名实施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我们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运动式执法、树典型的形象跃然纸上。事情还有另一面,那就是有关方面居然制订了允许供货的企业准入名单,没进名单的企业哪怕是头部电商平台,其配送员也不得进入小区,管理者仿佛不知道推出此类名单会给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

言归正传,所谓的哄抬物价是以什么标准认定的呢?官员们紧盯的是“进销差”,进销差价率=(销售价格-进价)/进价*100% 。检索新闻数据可以发现,口罩的进销差达到15%-35%,都可被认定为哄抬物价。

奇怪的是,假如你2008年80万元购进房产,2018年320万卖出房产,进销差高达300%,岂不是更严重的哄抬物价而应严惩了?可生活中,这种事情人们见怪不怪,亦未招来处罚。

关于口罩,由于标准模糊,处罚随意,同一涨价行为,在不同的省份还会面临不同的命运。比如,2020年1月23日,湖北黄冈某药店从黄冈一自然人张某处以每包130元的价格购进防尘口罩并以150元的价格出售,进销差价率15.3%,根据湖北进销差价率不得高于15%的规定,该药店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然而此进销差价率若置于其他较为宽松的省份,如山东、河北,则可不被处罚。这不是很荒诞的事情么?

其实,官方所重视的进销差价率,是经济社会里正常的价格现象,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小商小贩做生意要赚点差价,养家糊口,实乃人之常情。15%的加价,很难称之为高。

价格是什么?张五常教授早就指出:“价格是消费者在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同一个商品,在某个时点,加价100%也许只能卖出一份,甚至一份也卖不出去,加价20%也许能卖出20份,在另一个时点,减价10%都未必有人要,谈价、定价、调价是一个生意人必备的专业素质。

一个生意要投入资本、人力和时间,这些都是成本。每个商人的进货渠道不同,进价也不同,想办法拿到较低的进货价、较高的出货价,是一个商人的本事。没人保证加价15%就一定能卖出去,如果卖不出去,是要承受亏损的。以航班为例,哪怕头等舱的座位定价不菲,如果起飞之前仍未卖出,瞬间归零,这正是提前买机票往往能享受打折的原因。水果蔬菜生意呢,一定时间内卖不出去,就会腐烂变质,价格不仅归零,而且为负——你需要耗费时间精力来处理它们,否则会造成更大面积的腐烂。这几年因新冠病毒防控被要求闭店,导致水果大面积腐烂的水果店,在各个城市都有不少,其亏损均由店主含泪吞下。

这里还有必要指出,疫时的经营成本,不仅包含常规的进货、店面、销售等成本,还包含个人不幸得新冠要承受的其他损失,比如自己和家人被隔离以及由此而来的误工、生病等一系列风险,在上海,这种风险是看得见的,经营者冒着多方面的风险从事服务工作,其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本该鼓励而不是被打击。

政府无法补贴商人生意的亏损——因此,不应随意要求闭店使生意停摆,亦不应管制自主撮合交易的价格弹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写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这是常识,也是共识,怎么一遇市场变化就想抛弃呢?

官方未披露78元白菜的实际进货价,外界无法计算进销差,但彼时,上海市民有钱很难买到菜、需要抢菜是媒体广泛报道过的事实,哪怕78元、100元,它也是一种有效的市场供给,消费者嫌贵可以不买,让它烂在架上,去别处购买更便宜的白菜就是了。晚几天呢,由于防疫管制造成上海市民买菜难,当地人已普遍接受高于平时价格的蔬菜和肉类,纷纷按新价格买菜了。

从经济学角度看,进销差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交易是否达成,需求能否满足。同样是在新冠疫病流行时期,一瓶规格550毫升的农夫山泉,杭州西湖景区里支起的路边摊定价6元,在高级影院定价10元,如果在大型超市整箱购买,每瓶均价却可以低至1.5元,而在地铁乘坐大厅的自动售货柜,它卖3元。完全一样的商品,价格千差万别,老百姓安之若素,市场监管亦不横加处罚,这才是欣欣向荣的市场经济社会。

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一瓶水西湖景区不卖30元甚至100元呢?不是经营者特别心善、愿意少赚,而是定价太高,就会鼓励人们从别处购买,使自己生意稀少、门可罗雀。薛兆丰教授说得好:“定价的一般准则是,能赚多少就赚多少,不能多赚就少赚”。一个聪明的商家,懂得根据自己的生意情况,反复计算定价策略,让自己得到相对满意的收成。

反思《价格法》

麻烦的是,当今施行的《价格法》的一些地方不懂经济,执法者更是看不懂经济现象,导致“哄抬物价”成为一个“口袋罪”,仍在煞有介事地把正常的市场定价行为,打入另册,进行处罚。是时候反思《价格法》了。

站在2022年看《价格法》,能明显感觉到1997年的年代感,那是一个“投机倒把罪”和“流氓罪”余音未了的时代,立法者和管理者对市场经济的理解还很粗浅,“市场失灵”是他们头脑里经常冒出来的论断,如果价格抖动得太厉害,他们就很冲动地认为市场失灵了,政府需要冲进市场当价格警察了。

《价格法》的一些地方逻辑粗糙,概念模糊,没有可操作性,也没有关于何为哄抬物价的精确定义,更不用说数据了,这也导致了前文所述各省关于15%-30%的如此粗放随意的管理尺度,换句话说,各省所划定的“进销差红线”,不仅违背正常的经济规律,也是无法可依的。

《价格法》的第三条称:“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言下之意,似乎有些价格的制定是可以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岂不谬哉?

其实,只要是市场定价受价行为,它就是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发生的,真正违背价值规律的,反而是咄咄逼人的政府定价,无数事实表明,政府定价往往一塌糊涂,要么畸高,要么畸低。

中国于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至今已有20多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化以及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外的整体经济格局也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价格法已落后于时代的变迁,该法面临大修,甚至应该废除。

市场失灵是错误认知

白菜和口罩的价格就是经营者自主制定的,为什么要处罚人家?在白菜和口罩供不应求的时刻,拿出自己的库存,投入市场,这不正是应该鼓励的行为吗?

以口罩为例,政府认为,在严重口罩稀缺的时候,口罩溢价不可高于15%,但流行病导致消费者看重健康,稀缺使得消费者“在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价格)上升,原料供应方看到口罩价格上涨,口罩生意有利可图,所有的生产流通环节都要进来分一杯羹,原材料熔喷布大涨其价,口罩的出厂价同样上升,一天一个价,甚至半天调价一次,有的厂家甚至搞起网络直销,政府如何有能力来管理这个进销差?派一支军队下去,给每一个市场主体派驻一名监察人员,都不可能把进销差彻底管住。哪怕监管者盯着财务人员把进销差控制在15%以内,又如何管得住这些市场主体,不通过赠送一只苹果手机、一箱茅台或者一辆崭新的汽车作为货币支付之外的秘密补充,来维持那被容许的15%进销差?政府一心想把市场管好,冲进市场去拉拉扯扯,结果事与愿违,让市场交易变得更复杂,逼得市场主体不得不起用那些比金钱更不方便、更不经济的交易筹码,推高了交易成本。

政府装腔作势处罚了市场终端的一线销售者,对一连串的前端原材料商和厂商的涨价行为,非常神奇地网开一面,不仅让自己的行为自相矛盾,还人为地制造市场的不平等,导致已然短缺的供给雪上加霜。

政府要守住自己的权力边界,做市场竞争的鼓励者和守护者,不应妄图消灭竞争,自己拿好人卡,却让别人付代价。特殊时期,政府如果体恤老百姓在物价飞涨下的生活困难,在合规合理范围内,可以通过市场价自己采买一部分物资向特定的弱势群体去赠送——尽管这样的方式很不经济,显得很笨拙,起码它不会伤害市场经济秩序本身。

政府如果接受不了重要物资的剧烈价格波动,应该做的是,建立应急储备制度,把他们看重的物资储备一部分起来,以应不时之需,免受临时涨价之苦,同时也要看到,那些容易过期变质的物品如果储备起来,很容易造成整体的浪费。在古代中国,聪明的地方官都知道,在米价大跌的时候向地主购进优质粮食,储备起来,没灾荒的时候,把新粮旧粮做好更替,等到灾荒年就能很方便地开仓放粮,救济百姓,巧用经济规律,让一块钱花出两三块钱的效果。灾荒年的粮价一定更贵,地主家也不够吃啊,自己紧着少吃,匀一部分卖出,贴补家用,政府应该把涨价卖粮的人都抓进大牢吗?

口罩现在便宜到什么程度呢?淘宝里搜,平均一个低于0.2元还包邮,但是药店定价1.5元一个,在商场入口定价2元一个,价格仍然悬殊。价高者应被处罚吗?尽管在2022年仍能零星看到与售卖口罩相关的处罚,但已算罕见,希望这零星的处罚也能够慢慢绝迹。

无论疫时还是平时,如果一个物品短时需求翻几倍几十倍,供应一时跟不上,消费者在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必然推高,价格也就上涨。比如房产,无论刚需、改善还是投资需求,追涨杀跌的跟风行为反映了社会的普遍现象,北京的学区房在高位时达到30万元每平方米,就是因为它不仅是入读好学校的通行证而且稀缺。口罩从早期的供给不足而大涨其价十几元几十元一只,到今天的供给充足而跌到两毛钱一只,都只是价格作为市场的温度计和指挥棒,引导市场秩序自我调适的结果,并不是官员所认为的“市场失灵”,恰恰相反,这正是足以反复证明市场很灵的一连串事件。

再如,每年除夕那天全国所有菜市场物价大幅上涨,一斤虾的价格可以高达平时的两三倍。那时其实很多家庭都提前一两天备好了菜,而且市场上也不存在供应短缺买不到菜而抢菜的情况,为什么物价还会普遍大涨?我的理解,这是因为马上到来的正月初一到初三,市场关闭了,中国人也有年前储备食物的习惯,经过长期的市场教育,消费者接受了这个特殊时间的涨价,在这一天,“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也自我拉升了,从菜贩这一端来看呢,除夕本来是过年之前的法定节假日,既然这天的加班有望得到更多回报,所以更要开张。市场监管此时不来打击,算是很识时务。

对市场的错误认知,政府及其官员都有自利的本性,导致了价格管制。市场监管官员在千变万化的经济现象里,有时糊涂了,有时装糊涂,使得经济政策摇摆不定,昏招频出。所谓特殊商品需要价格管制,亦是含糊不清,从入学指标来看学区房很特殊,从饮食看,水很特殊,衣服可以蔽体,没有就不便出门,不也很特殊吗?几乎所有的需求品有特殊的一面,政府有能力一一定价吗?那样的话,岂不是退回计划经济那个荒唐的时代了?

价格管制者认为,市场失灵了,他要出来纠偏,这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市场不会失灵,官员的头脑却常常失灵。有人的地方就有交易,哪怕是在战俘营这样极端的环境里,市场也没有失灵,仍有一套自发的经济秩序,香烟作为一般等价物临时充当了自由世界里货币的角色,可被用于交换面包等其他食品,而当香烟过多时(类似于货币超发、货币贬值),一份糖浆从来没有卖过2根香烟,某天早上却卖到4根香烟,一系列商品都接连涨价,香烟的持有者就会吸食掉一部分,爽快地把贬值的香烟享受掉。市场的自发秩序是最好的秩序。

上海的78元白菜,由于登上了微博热搜,对当地政府来说,算是一起重点舆情事件,它的热度如果高烧不退,很可能会让民众的情绪波及上海的防疫政策及管理当局,因为进一步的追问就是,严厉的防控以至于白菜都供应不上,如此不惜让城市休克的防控,是否必要、是否奏效,又如何评估绩效与得失,而上海当局显然不会喜欢面对这样的质问,那就需要给78元的白菜舆情退烧。那个商户,用市场价格信息,清晰地描绘出白菜严重短缺的事实,既然在严厉且不能松动的防控下,及时充分的保供给是困难的,那就严惩这名商户,因为是他带来了坏消息——消灭了关于坏事的汇报,仿佛坏事没有发生。

农产品涨价对农民有利

白菜卖78元之所以能上热搜,从社会心态来看,还是因为人们对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尤其是大涨,长期以来都没有预期。这不是好事。

“白菜价”这个词被用来形容一个商品的价格畸低,折射了白菜价格长期涨不起来的事实。一旦涨起来了,反常了,就上热搜成为新闻。这本来是很好的价格教育和市场经济教育,无奈,政府却跳出来演一出活闹剧,把这好好的机会给浪费了。

通涨和货币超发都是不可避免的,但白菜价格涨得很慢,从老百姓的感受来看,近乎不涨价,而中高端房产的价格持续多年都有可观的涨幅。能种地的农民几乎不需要买菜,要买菜的多数还是城镇居民,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最有利,有助于农民脱贫,有利于乡村振兴,还可以促进城乡人口的再分配再流动,对社会整体有利。

农产品价格长期涨不上去,还是因为有价格管制,一旦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政府和专家就斥其为游资炒作,想办法压价,菜商战战兢兢,价格法是盘悬在头上的紧箍咒,不念则已,一念就有危险。抑制农产品价格上涨,既符合城里人的利益,也符合各级各部门官员的利益,因为这些官员自己也是住在城里的,只有让农民受委屈了。

这样的局面要到什么时候才打破?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service@or123.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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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时价格管制之过

陶舜:政府要守住自己的权力边界,做市场竞争的鼓励者和守护者,不应妄图消灭竞争,自己拿好人卡,却让别人付代价。
陶舜

一棵白菜可以卖78元吗?如果在农村,这棵白菜一定烂在地里,无人问津,然而在市场经济高度活跃的上海,高岛屋超市将其挂价78元,登上热搜,招致上海价格监管局的高额处罚。这处罚经得起推敲和审视吗?

上海市场监管局通报认定,高岛屋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将普通蔬菜包装后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价对外销售。高岛屋百货公司未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核。另外还有8款促销商品标注的所谓“原价”系虚构。上海市场监管局对汪某处以1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高岛屋百货公司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从这份描述可以读解出来一些事实,就白菜而言,高岛屋向汪某所在的合作社进货,所进白菜并不“高端”,高岛屋事先不知情,遂仍以“高端”价格进货、销售,在此环节,高岛屋是交易中的利益受损方。市场监管直接认定白菜不值78元之价,涉嫌不当正价格,对双方严厉处罚。

死盯进销差,看不懂生意

“78元白菜事件”只是疫时价格管制的一个缩影。

在新冠病毒流行的这些年,类似的价格管制事件还有很多,严厉的价格管制发生在口罩稀缺的时期和上海封城时期,口罩和蔬菜的加价出售者不仅被处以高额罚款,有的还被判刑。

近时,上海的封城措施导致供应奇缺,物价上涨停不下来,不仅货车的出行受限,居民团购的最后一公里配送,也举步维艰。哪怕接受更高的菜价,未必能买到菜;哪怕买到菜了,其质量也很难让人满意。这是因为严厉的封控,导致了供需关系的紧张,供给急速下滑了好几个数量级,而吃饭的总人口从数量级上没有变化。僧多粥少,粥能不涨价吗?这还导致了另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管理要求,很多小区在广播里提倡市民减少或不要购买“非必需品”,据我观察,被列入“非必需品”的包括但不限于“桔子、苹果、矿泉水、汽泡水、可乐”等等,尽管自来水没有断流,上海有不少外国人喝惯了矿泉水和汽泡水,他们的饮水困难曾一度变得严峻起来。从常理看,能被列入购物清单的自然已是“必需品”,否则买它干啥?对于猫狗的主人来说,动物粮食是他家的必需品;对于烟民来说,香烟是他家的必需品。“必需品”本是个人视角的,在上海的疫时管制下,却俨然进入了公共认定。尽管只是提倡,这提倡所流露出来的对生活的看法,与价格管制所流露出来的对经济的看法,如出一辙,那就是为了大局的需要,无视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对其进行非常自信也相当粗暴的再定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通报了一系列价格处罚事件,案由基本上集中在哄抬物价和非法经营这两项,而后者将触及刑罚。案例一,超市工作人员尤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大量购买肉、面包等商品,再将每份商品加价后向封控小区居民销售,涉非法经营罪被刑拘。案例二,高某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在网络平台开店,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大幅加价销售,累计销售175余万元,获利150余万元,涉非法经营罪被刑拘。案例三,外卖骑手赵某帮人代购,交付时希望多收300元,双方闹进派出所后,骑手因近期的所有代购获利行为,被以涉非法经营罪刑拘。不胜枚举。这些行为,在平时,有的是完全合法的,有的只是轻微的议价矛盾,但在疫时管制之下,都被以雷霆万钧之力重锤。

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直言不讳:“对个别假借团购之名实施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我们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运动式执法、树典型的形象跃然纸上。事情还有另一面,那就是有关方面居然制订了允许供货的企业准入名单,没进名单的企业哪怕是头部电商平台,其配送员也不得进入小区,管理者仿佛不知道推出此类名单会给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

言归正传,所谓的哄抬物价是以什么标准认定的呢?官员们紧盯的是“进销差”,进销差价率=(销售价格-进价)/进价*100% 。检索新闻数据可以发现,口罩的进销差达到15%-35%,都可被认定为哄抬物价。

奇怪的是,假如你2008年80万元购进房产,2018年320万卖出房产,进销差高达300%,岂不是更严重的哄抬物价而应严惩了?可生活中,这种事情人们见怪不怪,亦未招来处罚。

关于口罩,由于标准模糊,处罚随意,同一涨价行为,在不同的省份还会面临不同的命运。比如,2020年1月23日,湖北黄冈某药店从黄冈一自然人张某处以每包130元的价格购进防尘口罩并以150元的价格出售,进销差价率15.3%,根据湖北进销差价率不得高于15%的规定,该药店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然而此进销差价率若置于其他较为宽松的省份,如山东、河北,则可不被处罚。这不是很荒诞的事情么?

其实,官方所重视的进销差价率,是经济社会里正常的价格现象,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小商小贩做生意要赚点差价,养家糊口,实乃人之常情。15%的加价,很难称之为高。

价格是什么?张五常教授早就指出:“价格是消费者在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同一个商品,在某个时点,加价100%也许只能卖出一份,甚至一份也卖不出去,加价20%也许能卖出20份,在另一个时点,减价10%都未必有人要,谈价、定价、调价是一个生意人必备的专业素质。

一个生意要投入资本、人力和时间,这些都是成本。每个商人的进货渠道不同,进价也不同,想办法拿到较低的进货价、较高的出货价,是一个商人的本事。没人保证加价15%就一定能卖出去,如果卖不出去,是要承受亏损的。以航班为例,哪怕头等舱的座位定价不菲,如果起飞之前仍未卖出,瞬间归零,这正是提前买机票往往能享受打折的原因。水果蔬菜生意呢,一定时间内卖不出去,就会腐烂变质,价格不仅归零,而且为负——你需要耗费时间精力来处理它们,否则会造成更大面积的腐烂。这几年因新冠病毒防控被要求闭店,导致水果大面积腐烂的水果店,在各个城市都有不少,其亏损均由店主含泪吞下。

这里还有必要指出,疫时的经营成本,不仅包含常规的进货、店面、销售等成本,还包含个人不幸得新冠要承受的其他损失,比如自己和家人被隔离以及由此而来的误工、生病等一系列风险,在上海,这种风险是看得见的,经营者冒着多方面的风险从事服务工作,其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本该鼓励而不是被打击。

政府无法补贴商人生意的亏损——因此,不应随意要求闭店使生意停摆,亦不应管制自主撮合交易的价格弹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写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这是常识,也是共识,怎么一遇市场变化就想抛弃呢?

官方未披露78元白菜的实际进货价,外界无法计算进销差,但彼时,上海市民有钱很难买到菜、需要抢菜是媒体广泛报道过的事实,哪怕78元、100元,它也是一种有效的市场供给,消费者嫌贵可以不买,让它烂在架上,去别处购买更便宜的白菜就是了。晚几天呢,由于防疫管制造成上海市民买菜难,当地人已普遍接受高于平时价格的蔬菜和肉类,纷纷按新价格买菜了。

从经济学角度看,进销差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交易是否达成,需求能否满足。同样是在新冠疫病流行时期,一瓶规格550毫升的农夫山泉,杭州西湖景区里支起的路边摊定价6元,在高级影院定价10元,如果在大型超市整箱购买,每瓶均价却可以低至1.5元,而在地铁乘坐大厅的自动售货柜,它卖3元。完全一样的商品,价格千差万别,老百姓安之若素,市场监管亦不横加处罚,这才是欣欣向荣的市场经济社会。

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一瓶水西湖景区不卖30元甚至100元呢?不是经营者特别心善、愿意少赚,而是定价太高,就会鼓励人们从别处购买,使自己生意稀少、门可罗雀。薛兆丰教授说得好:“定价的一般准则是,能赚多少就赚多少,不能多赚就少赚”。一个聪明的商家,懂得根据自己的生意情况,反复计算定价策略,让自己得到相对满意的收成。

反思《价格法》

麻烦的是,当今施行的《价格法》的一些地方不懂经济,执法者更是看不懂经济现象,导致“哄抬物价”成为一个“口袋罪”,仍在煞有介事地把正常的市场定价行为,打入另册,进行处罚。是时候反思《价格法》了。

站在2022年看《价格法》,能明显感觉到1997年的年代感,那是一个“投机倒把罪”和“流氓罪”余音未了的时代,立法者和管理者对市场经济的理解还很粗浅,“市场失灵”是他们头脑里经常冒出来的论断,如果价格抖动得太厉害,他们就很冲动地认为市场失灵了,政府需要冲进市场当价格警察了。

《价格法》的一些地方逻辑粗糙,概念模糊,没有可操作性,也没有关于何为哄抬物价的精确定义,更不用说数据了,这也导致了前文所述各省关于15%-30%的如此粗放随意的管理尺度,换句话说,各省所划定的“进销差红线”,不仅违背正常的经济规律,也是无法可依的。

《价格法》的第三条称:“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言下之意,似乎有些价格的制定是可以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岂不谬哉?

其实,只要是市场定价受价行为,它就是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发生的,真正违背价值规律的,反而是咄咄逼人的政府定价,无数事实表明,政府定价往往一塌糊涂,要么畸高,要么畸低。

中国于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至今已有20多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化以及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外的整体经济格局也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价格法已落后于时代的变迁,该法面临大修,甚至应该废除。

市场失灵是错误认知

白菜和口罩的价格就是经营者自主制定的,为什么要处罚人家?在白菜和口罩供不应求的时刻,拿出自己的库存,投入市场,这不正是应该鼓励的行为吗?

以口罩为例,政府认为,在严重口罩稀缺的时候,口罩溢价不可高于15%,但流行病导致消费者看重健康,稀缺使得消费者“在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价格)上升,原料供应方看到口罩价格上涨,口罩生意有利可图,所有的生产流通环节都要进来分一杯羹,原材料熔喷布大涨其价,口罩的出厂价同样上升,一天一个价,甚至半天调价一次,有的厂家甚至搞起网络直销,政府如何有能力来管理这个进销差?派一支军队下去,给每一个市场主体派驻一名监察人员,都不可能把进销差彻底管住。哪怕监管者盯着财务人员把进销差控制在15%以内,又如何管得住这些市场主体,不通过赠送一只苹果手机、一箱茅台或者一辆崭新的汽车作为货币支付之外的秘密补充,来维持那被容许的15%进销差?政府一心想把市场管好,冲进市场去拉拉扯扯,结果事与愿违,让市场交易变得更复杂,逼得市场主体不得不起用那些比金钱更不方便、更不经济的交易筹码,推高了交易成本。

政府装腔作势处罚了市场终端的一线销售者,对一连串的前端原材料商和厂商的涨价行为,非常神奇地网开一面,不仅让自己的行为自相矛盾,还人为地制造市场的不平等,导致已然短缺的供给雪上加霜。

政府要守住自己的权力边界,做市场竞争的鼓励者和守护者,不应妄图消灭竞争,自己拿好人卡,却让别人付代价。特殊时期,政府如果体恤老百姓在物价飞涨下的生活困难,在合规合理范围内,可以通过市场价自己采买一部分物资向特定的弱势群体去赠送——尽管这样的方式很不经济,显得很笨拙,起码它不会伤害市场经济秩序本身。

政府如果接受不了重要物资的剧烈价格波动,应该做的是,建立应急储备制度,把他们看重的物资储备一部分起来,以应不时之需,免受临时涨价之苦,同时也要看到,那些容易过期变质的物品如果储备起来,很容易造成整体的浪费。在古代中国,聪明的地方官都知道,在米价大跌的时候向地主购进优质粮食,储备起来,没灾荒的时候,把新粮旧粮做好更替,等到灾荒年就能很方便地开仓放粮,救济百姓,巧用经济规律,让一块钱花出两三块钱的效果。灾荒年的粮价一定更贵,地主家也不够吃啊,自己紧着少吃,匀一部分卖出,贴补家用,政府应该把涨价卖粮的人都抓进大牢吗?

口罩现在便宜到什么程度呢?淘宝里搜,平均一个低于0.2元还包邮,但是药店定价1.5元一个,在商场入口定价2元一个,价格仍然悬殊。价高者应被处罚吗?尽管在2022年仍能零星看到与售卖口罩相关的处罚,但已算罕见,希望这零星的处罚也能够慢慢绝迹。

无论疫时还是平时,如果一个物品短时需求翻几倍几十倍,供应一时跟不上,消费者在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必然推高,价格也就上涨。比如房产,无论刚需、改善还是投资需求,追涨杀跌的跟风行为反映了社会的普遍现象,北京的学区房在高位时达到30万元每平方米,就是因为它不仅是入读好学校的通行证而且稀缺。口罩从早期的供给不足而大涨其价十几元几十元一只,到今天的供给充足而跌到两毛钱一只,都只是价格作为市场的温度计和指挥棒,引导市场秩序自我调适的结果,并不是官员所认为的“市场失灵”,恰恰相反,这正是足以反复证明市场很灵的一连串事件。

再如,每年除夕那天全国所有菜市场物价大幅上涨,一斤虾的价格可以高达平时的两三倍。那时其实很多家庭都提前一两天备好了菜,而且市场上也不存在供应短缺买不到菜而抢菜的情况,为什么物价还会普遍大涨?我的理解,这是因为马上到来的正月初一到初三,市场关闭了,中国人也有年前储备食物的习惯,经过长期的市场教育,消费者接受了这个特殊时间的涨价,在这一天,“边际上愿意付出的最高代价”也自我拉升了,从菜贩这一端来看呢,除夕本来是过年之前的法定节假日,既然这天的加班有望得到更多回报,所以更要开张。市场监管此时不来打击,算是很识时务。

对市场的错误认知,政府及其官员都有自利的本性,导致了价格管制。市场监管官员在千变万化的经济现象里,有时糊涂了,有时装糊涂,使得经济政策摇摆不定,昏招频出。所谓特殊商品需要价格管制,亦是含糊不清,从入学指标来看学区房很特殊,从饮食看,水很特殊,衣服可以蔽体,没有就不便出门,不也很特殊吗?几乎所有的需求品有特殊的一面,政府有能力一一定价吗?那样的话,岂不是退回计划经济那个荒唐的时代了?

价格管制者认为,市场失灵了,他要出来纠偏,这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市场不会失灵,官员的头脑却常常失灵。有人的地方就有交易,哪怕是在战俘营这样极端的环境里,市场也没有失灵,仍有一套自发的经济秩序,香烟作为一般等价物临时充当了自由世界里货币的角色,可被用于交换面包等其他食品,而当香烟过多时(类似于货币超发、货币贬值),一份糖浆从来没有卖过2根香烟,某天早上却卖到4根香烟,一系列商品都接连涨价,香烟的持有者就会吸食掉一部分,爽快地把贬值的香烟享受掉。市场的自发秩序是最好的秩序。

上海的78元白菜,由于登上了微博热搜,对当地政府来说,算是一起重点舆情事件,它的热度如果高烧不退,很可能会让民众的情绪波及上海的防疫政策及管理当局,因为进一步的追问就是,严厉的防控以至于白菜都供应不上,如此不惜让城市休克的防控,是否必要、是否奏效,又如何评估绩效与得失,而上海当局显然不会喜欢面对这样的质问,那就需要给78元的白菜舆情退烧。那个商户,用市场价格信息,清晰地描绘出白菜严重短缺的事实,既然在严厉且不能松动的防控下,及时充分的保供给是困难的,那就严惩这名商户,因为是他带来了坏消息——消灭了关于坏事的汇报,仿佛坏事没有发生。

农产品涨价对农民有利

白菜卖78元之所以能上热搜,从社会心态来看,还是因为人们对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尤其是大涨,长期以来都没有预期。这不是好事。

“白菜价”这个词被用来形容一个商品的价格畸低,折射了白菜价格长期涨不起来的事实。一旦涨起来了,反常了,就上热搜成为新闻。这本来是很好的价格教育和市场经济教育,无奈,政府却跳出来演一出活闹剧,把这好好的机会给浪费了。

通涨和货币超发都是不可避免的,但白菜价格涨得很慢,从老百姓的感受来看,近乎不涨价,而中高端房产的价格持续多年都有可观的涨幅。能种地的农民几乎不需要买菜,要买菜的多数还是城镇居民,农产品价格上涨对农民最有利,有助于农民脱贫,有利于乡村振兴,还可以促进城乡人口的再分配再流动,对社会整体有利。

农产品价格长期涨不上去,还是因为有价格管制,一旦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政府和专家就斥其为游资炒作,想办法压价,菜商战战兢兢,价格法是盘悬在头上的紧箍咒,不念则已,一念就有危险。抑制农产品价格上涨,既符合城里人的利益,也符合各级各部门官员的利益,因为这些官员自己也是住在城里的,只有让农民受委屈了。

这样的局面要到什么时候才打破?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service@or123.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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